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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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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贤明等同志续聘任职的通知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6-09-01 14:53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经研究决定(宁开工委组字〔201641号):

  张贤明同志任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管委会行政审批服务处)主任;

  黄 虎、王 慧同志任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管委会行政审批服务处)副主任;

  胡 弘同志任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

  梁 田、周 俊同志任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刘洪文同志任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招商局)局长;

  熊 俊同志任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局长;

  陈超义、王 伟同志任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副局长;

  倪 丹同志任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科技人才局副局长;

  周 博同志任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曹望鸿同志任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国土资源与环境保护局局长;

  何丽莉同志任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国土资源与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王 青同志任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房屋征收办公室)副局长;

  陆 昆同志任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房屋征收办公室副主任;

  罗红玲同志任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局(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家祥同志任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局(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处级);

  程时军、张宛平同志任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局(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黄忠洋同志任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宣传局(管委会法制办)局长(主任);

  陆 虎同志任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副局长(副支队长);

  张 萍同志任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审计局局长;

  孙 涛同志任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企业服务局副局长。

  以上人员实行三年聘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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